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項 目公司內規及政策說明運作情形
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 8 條,上市櫃公司需 制訂「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可參考「復盛應用科技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範例訂定。

本公司於113年09月06日經董事會全體董事決議通過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於第五.(三).9.點明確規範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以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及防範內線交易。
1.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 3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2.已陸續於112年度08月05日、12月05日(全年共計1191人次),及113年度05月03日、09月03日(全年共計1206人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每梯次0.5時之相關課程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防範,並將課程簡報置於員工共享區及公佈欄,提供給當日未出席者參考。
3.已分別於112年10月31日及113年11月1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下年度各次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
4.於每月1日發送電子郵件調查內部人股權異動相關事宜時,同時向內部人(董事及經理人)宣導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且亦再次提醒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及經理人誤觸該規範。
用人政策關鍵職位人才發展計劃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1.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任程序」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2.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1.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1)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2)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3)預期該成員之加入,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協同、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
(4)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法律。
(5)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能有效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
2.為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每年皆依照公司之產業特性、董事需求及未來趨勢,舉辦年度董事進修課程。另為使高階經理人了解董事會運作情形,本公司固定安排高階經理人列席董事會會議,使其熟悉各單位營運狀況及增加參與經驗。
3.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藉由績效評估機制,確保董事會運作之有效性,並將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日後董事提名續任及遴選新任接班人選之參考。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

期初建立高階管理階層人才規格,並運用線上評測工具,盤點關鍵人才界定職能差距,藉以了解接班人選之能 力優勢及待發展項目,有效規劃接班人選之個人發展計劃。
管理階層接班規劃,除完成基礎訓練體系課程外,會由高階主管展開 One on One 的工作坊,依個人職能強弱項訂定以行動學習為核心之個人職能發展計劃 (簡稱IDP)、輔導計劃(簡稱Coaching)。以上相關發展計劃,皆以年度專案工作重點為載,除指定內部導師定期溝通輔導外,為吸取外部管理實務經驗,開拓管理思維,並聘請外部專業師資,最後搭配期末績效評估報告及激勵計畫進行回饋,據以檢視發展效益。

人才是公司首要資產,提升關鍵職位接班準備至為關鍵,因此,除依職能規劃管理職訓練體系外,為有效發展接班人選本公司至2019年起開始推動關鍵職位人才發展計劃,彈性以五年為一期進行運作,並依業務需要設計不同人才發展專案,以建立企業差異化之競爭優勢。本公司自2019年由七位總級主管及外部顧問組成專業教練團。針對10多位高階經理人,每月至少一次的一對一傳授經驗及輔導,傳授其經營理念及管理方法,深化高階經理FSP文化精神及引導以自我能力來應對未來的環境劇變,特別是此次covid-19下的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影響,藉此從中遴選為接班團隊的儲備人才水庫。
人權政策公司承諾遵守國家勞動法規,並參酌《OECD 跨國企業指導綱領》、 《BSCI行為準則》、 《國際勞工組織各號公約》 與其他適用的國際公約與指導準則,持續改善全體員工之工作環境條件與員工福利。公司將定期檢視與評估營運活動與內部管理對人權、環境與社會公益事項的影響,採行具體措施並完善相關規範,以承擔對員工、消費者、利害關係人與環境永續發展的企業社會責任。
薪資政策113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資訊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四次皆親自出席,並揭露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等資訊。附檔揭露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日期、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年度召開三次會議,於本年度 01/26、03/12、08/13、09/06 召開,其議案建議及審議結果請參詳附檔。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況員工退休申請:員工「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得自請退休。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年資:採退休金確定提撥制
a. 公司按月提撥 6%退休金:依據勞工保險局發布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每月提撥員工工資的 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b. 員工個人退休金自提:員工亦可以依照個人意願,在其每月工資 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反貪腐管理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本公司指定人資中心為專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並應定期(112年為12/22)向董事會報告 職掌如下列事項: 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2.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6.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7. 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1.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依據『工作規則』酌予獎勵,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2.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2)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3.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依下列程序處理檢舉情事: (1)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2)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3)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向主管機關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4)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5)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6)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申訴專線:03-3635370 分機123 ;
申訴信箱:123@fusheng.com.tw
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董事會並於 109年 5 月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以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本公司已於113年03月12日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報告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依據本公司績效評估辦法,本公司最近一次外部評估為111年12月23日委由外部專家學者團隊進行評估該,該專家團隊成員由具備會計、法律及公司治理專長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外評機構及執行委員與本公司並無任何影響其獨立性之情事,故具備獨立性;本次外部評估結果已於112年03月24日向董事會報告完成。
各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內/外部評估)結果摘要說明及改善計劃/行動,詳如下方連結。
109~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摘要及改善計畫/行動
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已設置財務中心為董事會議事單位,並於112年11月09日董事會通過,指定財會部經理陳佳境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相關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符合法令資格。 主要職責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獨立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113年度公司治理相關業務執行情形:
1.安排規劃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時程及議事資料,確保符合相關法令規範。
2. 協助安排董事進修課程,確保董事均完成年度進修時數。
3. 依照法令規定登記113年股東常會日期,並製作中英文股東會相關會議資料及年報。
4. 安排及規劃113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並預計於114年第一季完成提報董事會。

113年度之進修情形:依照法令規定,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截至 113 年底為止,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已完成初任 18 小 時進修課程,並依規向主管機關申報。
113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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